中央健保局為保障國人於國內、外(含大陸地區)因緊急情事,而必須在非健保特約或國外醫療院所立即就醫時,特制定「全民健康保險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」,讓國人可於事後申請當時自行墊付之醫療費用,舉凡門診、急診、住院皆可辦理,核退費用採實支實付,但各類分別訂有上限金額*。
------ 申請條件 ------
國內:因緊急傷病或分娩不克前往特約院所就醫。
海外:於國外或大陸地區因臨時發生不可預期的傷病或生育。
------ 申請文件** ------
(以中、英文為主,非英語系國家則建議申請英文版)
1.收據正本
2.費用明細
3.診斷書
4.
核退申請書5.<海外>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(護照個人資料首頁及出入境章內頁)
------ 申請期限 ------
急診、門診治療當天或出院當天起算六個月內。
* 國外或大陸地區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
** 大陸地區住院五日(含)以上者必須先在
中國大陸公證處辦理公證書,再持公證書正本向國內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後,才可以採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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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
中央健康保險局 Bureau of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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